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建设管理,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结合《咸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效益评估办法》(咸师院发[2017] 5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建设效益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效益评估对象为全校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涉及的实验分室。(附件1)。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评估内容
1.实验分室综合效益:包括实验分室利用率、仪器设备在用率、仪器设备完好率、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
2.实验室综合管理:包括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队伍建设、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及安全管理。
3.实验室建设成果。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分为二级学院自评、学校评估两个阶段进行。
1.二级学院自评(11月23日-12月7日)
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效益评估办法》(咸师院发[2017] 58号)文件要求,组织人员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开展院内自评,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实验室效益评估表》(附件2),并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评估(12月8日-12月22日)
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成立实验室效益评估小组,采取听报告、调阅支撑材料、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估,给出评估意见。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自评。实验室效益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反映,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评分、实验室建设资金投入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评估领导小组,指导实验室做好自评,并将支撑材料整理成册,以备学校检查。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级学院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认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实验室效益评估表》,经二级学院效益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于12月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1-83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39783376@qq.com。
联系人:郭刚、范萍 联系电话:33720470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