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年度校级教改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为依据,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紧密结合我校实际,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等进行综合研究与实践,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水平。
二、立项内容
本次立项突出“综合性”与“实践性”,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1.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主要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和代表性的问题研究;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主要针对当前人才培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方案改革、机制创新,并开展创新实践;
3.专业结构调整与特色建设研究,以如何突出专业优势、开展特色建设为依托所开展的研究与实践;
4.教学内容改革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鼓励以学科专业或课程大类为基础,面向社会需求、学生发展进行课程体系优化整合,基于创新人才培养进行课程开发研究,以学生受益为导向开展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共建研究等。
5.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以实践育人为宗旨,开展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与创新,探索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模式等研究。
6.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究,探索青年教师成长机制与培养途径,基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评价和管理机制创新研究等;
7.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研究以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等。
项目选题可参考立项指南(附件2),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项目名称。
三、立项范围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应用性,着力研究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
3.申报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有一定认识和了解;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集试点、推广及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选题优先支持。
4.单门课程的研究不予立项。
5.已属于省级、厅局级、校级的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四、立项要求
1.申报人根据立项指南确定研究课题,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4)。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参与人。如有尚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参与者原则上最多不超过4人,且参研项目不超过3项。
2.项目研究要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有一定的推广性。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学校根据2004年以来院系教改项目结题比例给出本次立项申报限额。(附件1)
4.各院系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严格按给定限额推荐立项课题。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排序并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11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5.本次计划立项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