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2014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征订原则
教材征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并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有课有书。各院系要依据开课计划,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做到有课有书,严禁无书授课。对于没有征订教材或编写讲义的课程,各院系要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及处理办法》,逐级落实责任。
2.程序规范。在教材选用程序上,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实施,确保教材征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做到慎重推荐,领导负责,科学选用,程序规范,使教材征订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3.质量优先。各院系要充分调研,认真比较,优先选用优质教材,提高优秀教材选用率,促进教学工作。优质教材评价指标是:(1)国家精品课程推荐使用教材;(2)教育部推荐使用教材;(3)获奖(省、部级)教材;(4)国家“十五”规划教材;(5)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6)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二、征订要求
1.坚持教材选用审批手续,严把教材质量关。每种教材都必须坚持任课教师推荐、系教研室论证,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院长(主任)审批的原则,并按照要求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见附件1)。教材选用必须做到有理有据,谁签字谁负责。
2.任课教师对教材信息不清楚的可上网查询或到教材科样本库查阅,教材版本一旦确定,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更换,任课教师必须依此向学生授课。
3.教材征订必须慎重选订,对于师生争议较大,不符合我院教学实际的教材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由征订单位负责。
4.征订只限于一个学期(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不得跨学期征订教材,对连续开设的课程须一次性征订。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同时报送Excel电子表(见附件2)。教材订购数量为学生用书数量和教师用书数量之和(教师用书数量请予注明)。另请将成教插班学生用书数量一并做以统计,备注在相应专业后面。
5.按照学校要求,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教材征订执行“人手一册”的原则;专业选修课教材征订执行“谁选谁买”的原则,购买数量及选修学生名单由各院系统计并报教材科。
6.征订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5日,教材征订书目及相关表格请在1-112领取,教材征订书目《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数据可登陆www.cpin.com.cn下载。
7.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教材征订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核查,严防纰漏,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各院系要做好优秀教材选用率的统计工作,填报“咸阳师范学院教材征订统计表”(见附件3),学校将把优秀教材选用情况作为各院系教材工作的考评标准之一。各院系对教材征订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要做认真的分析与总结,以促进今后教材征订工作,并请各院系将教材征订工作总结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在教材征订过程中要对教师用书逐一核实,确保教师用书,以免发生遗漏。根据教学计划,凡第一次采用该教材进行授课的教师每人领用一本教材,之后,教材版本未发生变化的,不再重复发放;对于连续开课的教材,教师用书按照整套一次性发放,对于后期教师发生变更的,原教师使用教材须转交新任教师使用,对于原课程新增加任课教师的,各院系须报订新增教师用书。
2.公共课教材征订,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报订(确定教材及征订数量);由外单位承担的课程,教材由课程所在单位向课程承担单位提出,承担单位负责确定版本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汇总上报。
3.需要查看教材信息的老师可直接到1-112教材阅览室(样本库)查阅,也可登陆录教务网教材建设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