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咸阳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年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首届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4号)。进一步深入推进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引导和鼓励教师基于“互联网+”开展各类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学校决定举办“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年组)”。青年组比赛已经于上半年进行,按照竞赛结果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现将中年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课堂革命,师院行动

二、大赛宗旨

引领高校教师创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

引导高校教师有效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合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实践。

以赛促教,加强教学互动,实现课堂教学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三、参赛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在近三年教学过程中没有教学事故。

2.参赛教师须为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赛教师年龄大于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小于5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教师须在本学期承担课堂教学任务。

3.参赛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创新的要求,有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课堂教学环节和要素创新的实践基础。

四、比赛学科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按照12个学科大类(不包括军事学),分为文科组、理科组和术课组三个比赛组。

1.文科组。哲学、法学、教育学(教育学类)、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

2.理工科组。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3.术科组。艺术学、教育学(体育学类)。

五、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二级学院初赛、校级复赛两个阶段。

(一)二级学院初赛(10月15日前)

各二级学院自主组织本学院初赛。初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各二级学院在制定初赛方案,并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初赛工作,报送学院初赛总结和结果。

(二)校级复赛(10月30日前)

1.参赛限额。学校将按照文科组、理工科组和术科组进行复赛。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赛。

2.参赛要求。要求每个参赛教师准备两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比赛前由抽签决定参赛顺序和具体教学内容。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授课教师自带学生5名。

3.决赛阶段,评委进入教学现场,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分表》,对参赛教师进行现场评价打分。

六、竞赛评奖办法及奖励

1.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特、一、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总数按比例确定。

2.表彰奖励:本次比赛将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3.学校将根据复赛结果情况推荐教师参加省上比赛。

六、工作要求

1.课堂教学作为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和基本形式,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也是教学改革的难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以竞赛为抓手,全面推动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2.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重在过程,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为确保比赛的质量,学院可依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院级比赛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并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到本次竞赛活动中来,通过听评课,相互观摩,相互学习。

   联系人及电话:龚彦忠   029—3372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