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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1   点击数:

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为了客观、公正的做好我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我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成 员:李晓敏胡 骁各班主任 周政春

何运康王慧琴郭雪梅

(二)职责

1.组织安排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对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3.裁决综合测评纠纷,做好综合测评工作中的教育工作

4.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二、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各班班主任

副组长  团支部书记  班 长

成 员  学生代表3—5名

(二)职责

1、布置安排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2、负责审核本班学生得分情况,按照学院制定的统一标准加减分

3、负责填写,并向全体同学公布

4、做好综合测评中学生的思想工作

5、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在测评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尺度,严格标准

2.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时间期限的得分一律不予受理

3.由于请假等原因不能亲自核对自己信息的学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核对;没有委托的,以初始结果为准,不得补对.

4.对于在综合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争名夺利、诬告他人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学生干部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者,撤销其职务,取消评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日程安排

1、确定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

2016年9月217:00前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至主管辅导员处。

2、各班将2016年9月217:00前之前将综合测评考核记录表上交到学生办公室。

3、综合素质测评记录核对期:

第一次核对:2016年9月5日——8日;

第二次核对:2016年9月12日——14日;

最终确认核对:2016年9月19日——22日;

注意:每周一下发核对,限定日期早10点前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本年度综合测评请大家积极配合,按时将核对表上交,逾期未交则视为放弃一次审核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汇总并计算品德、文体、能力素质测评成绩,并向全班学生公布,签名后上交学工办纸质版,电子版各交一份,电子版模板在群共享下载:2016年9月26日——27日;

5、计算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工办并填写:2016年9月26日——27日;

6、公示各班综合测评总成绩

资历院综合测评领导工作小组

2016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