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风建设的重要保证。为了从宏观上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考试管理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与管理
1、全院考试考核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由院办公室具体组织。
2、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考试工作。考试期间,要求工作人员、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场,考试领导小组进行考勤并进行考场巡视。
3、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由考务组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考试用品的准备,确定考试时间,安排考场、监考,编排座号,组织评卷及成绩评定工作,保管试题(卷),总结考试工作。
4、考试实行单人单桌,设立固定的考场,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1、考试、考查科目均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
2、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10分钟。
3、考试课程的考核方式均为闭卷笔试;考查课程的考试形式有:笔试、论文、报告等,由任课教师根据讲授课程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查课程的考试环节和考试课程的环节相同。
三、命题与评卷
1、各科试题均须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依据,由各系组织教师命拟,经系主任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同意后确定。每门课程都要命拟出份量相同的A、B两套试题,并要制订出详细、完备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命题应重点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又要有一定的深度。教师连续两次命题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
3、试题的总体结构要合理。使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能显示出水平,使各类学习程度的学生在成绩上拉开档次,成绩分布基本呈正态分布。
4、同一年级不同教师讲授的同一门课程,实行统一考试命题,统一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5、试题稿必须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命题纸、答案纸,要求使用计算机打印试题稿。试题上应详细标注出试题规范的名称、专业、层次、年级、学期等信息。试题于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
6、各任课教师要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私自保留命题底稿,如用计算机打印试题稿,过后要及时删除有关信息。坚决杜绝从试题源头泄密现象,一经发现,视为重大教学事故,报学院予以处理。
7、考试结束后,各系要及时组织教师评卷。评卷时要遵守“给分有据、记分无误、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所有科目的评卷均实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批阅专题的方式进行,以确保评分标准的统一。严禁出现漏判、误判等不负责任的现象,成绩登记字迹要工整清楚,坚决杜绝送人情分,有意涂改成绩等违规现象,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8、严格试卷移交手续,“监考教师—考务办公室—评卷教师”三者进行试卷移交时应详细填写移交登记表。
9、评卷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登分,并将成绩登记册及试卷移交院办公室。
四、考试纪律
1、任课教师应在停课前一周内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院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生一学期内一门课程缺课1/3以上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2、教师在指导学生复习时,要全面系统,不得划定复习重点和暗示命题范围。如发现上述现象,经查属实者,将根据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3、每次考试前,各班班主任都要对本班学生进行考试纪律的宣传和教育。
4、监考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不按时到场影响考试进行或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直至报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5、加强考试环节,保证试题的安全、保密。凡因管理人员疏忽、疏漏、失误造成试题分发出现差错,酿成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报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我院教师、管理人员,凡借工作之便泄漏考题或变相泄漏考题者,按情节轻重,报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考试总结工作
1、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要对试卷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务必按《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成绩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时认真填写成绩册,并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册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交院办公室。
3、院办公室及时总结考试工作,并将考试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
4、院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网查询成绩,并要求考试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认真复习,准备参加课程重修或补考考试。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