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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1-22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描述,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对象是逐项毕业要求和相应的逐条分解指标点。为引导各专业切实做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地理与环境学院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其他专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三条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行学院统筹、专业落实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 学院统筹安排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各系负责提出达成度评价的基本框架和指导意见,并对各专业评价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 学院是所办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安排专人负责制订相关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方案,定期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六条 各系在学院组织下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各专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第三章 评价机制

第七条 评价依据。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被评价专业的毕业要求为依据,以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为基础,关联矩阵的合理性是保证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有效性的保障。

第八条 评价主体与责任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主体涵盖本专业毕业生、专业教师、辅导员、学院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实习单位、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学院院长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责任人,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评价小组的主要成员有: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教师代表、辅导员和校外专家等。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和审查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和相关支撑课程的合理性;确定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制订和审查评价方法;实施评价,收集数据,撰写报告,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第九条 评价方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要跟踪某届学生的学习轨迹,证明学生是否具备了预期的知识能力素质,各专业须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成绩分析法,此方法得出的达成度值占比为70%;根据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设计能力评价类的问题,对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获得毕业生的自评结果;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访谈毕业生实习单位相关人员等方法,获得毕业生的能力达成度。

第十条 评价周期。原则上每学年开展一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第十一条 文档记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记录要完整、可追踪,学院要形成**专业**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对象、实施过程、方法、达成度计算表、达成度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持续改进措施等内容。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部(院存档,至少保存六年。

第十二条 结果运用。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将作为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调整的首要依据。学院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各专业应召开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反馈会,将评价结果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和相应教师。各专业应分析学生能力短板,发现课程体系、教学环节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与措施,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第四章 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成绩分析法

第十三条 分解指标点。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对本专业所制定的毕业要求进行合理分解,每个毕业要求一般分解为2-4个能反映毕业要求本质的、可教、可学、可测评的具体指标点,每个指标点对应的支撑课程原则上至少有3门,每门课程要有合理、明确的教学内容及目标实现方式。各专业须根据指标特性,自行确定支撑课程门数的范围,并使用适宜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分配课程权重。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支撑各条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进行权重分配。权重分配应按照某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度进行赋值,权重值可根据高、中、低支撑分别设定为:0.300.200.10,也可根据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门数及其贡献度再进行细化,增加其他档次的权重值,如0.050.15。所有支撑某指标点的课程权重之和须为1

第十五条 计算指标点达成度。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所确定的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及其权重赋值,计算某指标点的达成度。具体过程如下:

基于第一课堂的课程总评成绩的评价方法如下:

课程或教学环节j对毕业要求指标点i的达成度为:

Cij=课程j综合考核的平均得分/课程j的满分值

已经实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课程,Cij取其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数值。

假设毕业要求指标点i选择了n门支撑的课程或教学环节,某门课程或教学环节j对毕业要求指标点i的支撑权重为Wij,课程j对毕业要求k的指标点i的达成度为Cij,则该毕业要求指标点i的达成度Eki计算公式如下:

Eki值在该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中的权重为70%

基于调查问卷的毕业要求达成度定量评价方法如下:

设计与毕业要求相关的调查问卷,依据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利益相关方开展抽样问卷调查,获得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相关统计数据,将非常符合、基本符合、一般符合、基本不符合和非常不符合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和1分,再根据选项人数来计算加权平均值ECi。在后续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中,此部分计算结果的权重占比为30%

某项毕业要求指标点i的达成度Ei的计算公式如下:

Ei=Eki×0.7+ECi×0.3

某项毕业要求包含几个指标点时,该项毕业要求的达成度E取达成度最小的指标点的达成度,即:

E=MINE1,E2……

某项毕业要求的达成度目标值设为1,达标值设为0.7,即E≥0.7为达成。

定性评价(主要基于第二课堂的实际具体表现等,采用描述统计法定性了解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第十五条 确定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当支撑某项毕业要求的所有指标点达成度评价结束后,将指标点达成度的最低值(不能用平均值作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达成度的方法。它是指综合采用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成绩分析法、问卷调查数据、访谈人员所得数据等进行达成度评价的方法。

示例:某专业运用成绩分析法(占比70%和问卷调查法(占比30%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综合评价。此专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20份,对毕业要求1的调查结果如下: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应届毕业生调查统计表

对指标点1-1的评价中,在120份有效问卷中有100份选择了4(代表基本符合10份选择了3(代表一般符合10份选择了2(代表基本不符合,最理想的状态是120份有效问卷都选择5(代表非常符合,总分为120×5=600,那么指标点1-1的达成度为:(100×4+10×3+10×2÷600=0.750,指标点1-2的达成度为:(100×5+20×4÷600=0.967,指标点1-3的达成度为:(100×5+10×4+10×3÷600=0.950,指标点1-4的达成度为:(100×3+10×2+10×1÷600=0.550,将指标点1-4达成度(最低值作为毕业要求1的达成度,即0.550

若用成绩分析法计算出毕业要求1的达成度为0.74,其占比为70%;问卷调查法计算出毕业要求1的达成度为0.55,其占比为30%,那么毕业要求1达成度的综合评价值为:0.74×70%+0.55×30%=0.683。同理计算其他毕业要求的综合评价值。

第十七条 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合格标准。判断毕业要求是否达成,以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授予学位规定的考试科目最低平均成绩为70分作为重要依据。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与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合格标准都确定为≥0.700,小于该值判定为未达成。各专业须明确给出毕业要求是否达成的结论。

示例:若毕业要求1的达成度综合评价值为0.6830.700,结论为未达成。同理判定其他指标点与毕业要求是否达成。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地理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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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