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地理与环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5-01-22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地理科学专业(师范类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规范本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切实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咸阳师范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全日制地理科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

第三条 教育实习是地理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使学生将地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与中学地理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培养其从事中学地理教学、教研和班主任工作的初步能力,涵养高尚师德与教育情怀。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成立地理科学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地理科学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成员:实习带队教师、地理学科教学论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

职责:在学校三习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质量监控、总结评优及安全保障。

第五条 实习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和专业认证要求,制定本专业年度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2、遴选、聘任并培训校内指导教师(含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

3、负责与实习基地学校的沟通协调,落实集中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拟接收自主实习学生的单位。

4、审核批准学生的自主实习申请,并与自主实习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5、组织实习动员大会,开展实习纪律、安全及师德师风教育。

6、组织本学院范围内的实习中期检查与督导。

7、负责本专业实习经费的预算编制与合理使用。

8、组织实习成绩的初审、评优推荐及所有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9、撰写本专业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含思想政治教育专题总结

第三章 实习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校内集训

1、校内集训时间以及指导老师配备情况

校内集训时间在第五学期,校内集训时长为2周。

5~6名学生配备1名校内集训指导教师。

校内集训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在学生实习前,对其教学技能、专业知识和职业规范进行系统性强化训练与达标考核,确保其具备进入中学实习的基本资格与能力。

2、校内集训主要内容

专业技能强化:地理板图板画技能、多媒体课件(尤其GIS、遥感图像处理等应用于地理教学制作技能、地理观测与实验仪器操作技能。

教学基本功训练: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解读、地理教材分析、教案编写、模拟试讲与评议(次数不少于5、说课训练。

专题学习:邀请中学地理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教研员进行示范课教学(至少1及地理教学法专题报告(至少1

文件学习:学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中学地理教育教学相关法规文件。

班主任工作预备:学习中学班级管理、主题活动设计与组织方法。

3、考核

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试讲、教案(批阅不少于5、技能展示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实习阶段。

第七条 集中实习

1、集中实习时间以及指导老师配备情况

集中实习时间为第六学期。教育实习时长为17周,教育研习时长为1周。

每个实习基地混编全科实习生25名左右,配备1名带队老师。每个实习基地的每名实习学生配备1位基地专业指导老师及1位班主任老师进行实习指导。

实习基地专业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实习学生完成听课、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全环节教学实践,并引领其参与教研活动,全面提升地理教学专业能力。

班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实习学生熟悉班级日常管理、组织主题班会、进行学生个案分析、参与家校沟通及班级文化建设,培养其班级管理与综合育人的实践能力。

总带队教师主要负责协调实习任务安排、巡视指导实习过程、组织培训与总结会议、评定实习生成绩以及撰写总结报告,以保障实习计划有效实施并推动人才培养持续改进。

2、教学工作实习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听课、备课、编写教案(至少完成8个完整教案,涵盖不同课型,如新授课、复习课、实验课等、试讲、上课(至少完成8次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评析等全环节。课堂教学中应积极运用地图、图表、地理模型、遥感影像、GIS工具及地理实验等专业手段辅助教学,体现地理学科特色与现代教育技术融合。至少有一次课堂教学使用自行制作的多媒体课件。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地理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公开课等。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系统听课: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涵盖不同课型(新授课、复习课、实验课、习题课等),做好听课记录并进行反思;

2备课与教案编写:至少完成12个完整教案,其中新授课教案不少于8个,复习课、实验课等其他课型教案各不少于2个。教案应体现地理学科特色,包含明确的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教学反思等环节;

3课堂教学实践:独立完成不少于12课时的课堂教学,其中至少包含2次使用自行开发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2次运用地理模型或实验器材开展实践教学,2次运用地图、遥感影像或GIS工具进行空间分析教学;

4课后延伸工作:参与作业设计与批改、课后辅导、学业评价等环节,至少独立完成1个单元的教学测评工作;

5教学研讨活动:全程参与实习学校地理教研组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研讨等活动,至少在校内指导教师指导下主持1次集体备课活动。

3、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班主任指导教师指导下,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学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独立组织至少3次主题班会或班级活动(如地理知识竞赛、环保主题活动、乡土地理考察分享会等,活动前需提交详细设计方案。协助班主任进行日常班级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家校沟通等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班级常规管理: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至少2周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自习课等时段的管理;

2)学生发展指导:参与学生个体辅导工作,至少完成3名学生的个案分析报告;

3主题活动组织:独立设计并组织实施至少3次主题班会或班级活动,其中至少1次应结合地理学科特色(如世界地球日主题活动、环境保护实践活动、乡土地理考察成果分享会等,每次活动需提前提交详细方案,事后进行总结反思;

4家校社协同:参与家访、家长会等家校沟通活动至少2次,学习家校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5班级文化建设:参与班级环境布置、班规制定等文化建设工作,提交1份班级文化建设方案。

4、基础教育调查与研究

结合地理专业特点,围绕中学地理教育现状、课程实施、学生学习兴趣与方法、乡土地理课程资源开发、地理实践力培养、环境教育等主题开展调查研究。独立撰写1篇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调查报告,要求选题恰当、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分析深入、结论明确。报告质量将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鼓励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合作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育调查报告。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研究选题:结合地理学科特点,可从以下维度选择研究方向:

地理课程与教学:课程标准实施状况、教材使用情况、教学资源开发等。

学生学习发展:地理学习兴趣与动机、空间思维能力培养、地理实践力提升等。

教师专业成长:地理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教学反思能力提升等。

教学改革创新:信息技术与地理教学融合、项目式学习在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等。

乡土地理实践:地方课程资源开发、地理实践活动设计等。

2研究过程: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课堂观察、案例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收集第一手资料,运用地理教育教学理论进行分析。

3成果要求:独立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报告应包含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果分析、讨论建议等部分。

4合作研究:鼓励实习小组以合作形式开展研究,小组成员需明确分工,各自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

5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能够为改进地理教学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 指导教师职责

第八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除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外

1、需具备地理学科或学科教学论(地理背景,熟悉中学地理教学。校内专业指导教师需每周针对地理专业知识教学、教材处理、重难点突破、实验设计等问题进行集中或个别辅导答疑。

2、重点指导实习生运用地理学科特有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进行教学设计。

3、审阅实习生教案、调查报告时,需关注其地理科学性与教学适用性。

第九条 总带队教师职责

1、负责与实习学校的对接沟通,统筹安排实习任务,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实习计划顺利实施。

2、全面巡视、监督各实习生的教学与班主任工作进度与质量,定期听取校内、外指导教师反馈,掌握实习生整体状况。

3、组织实习前的动员培训与实习中的阶段性总结会议,为实习生提供宏观的政策解读、方法论指导与心理支持。

4、依据实习标准,综合各方评价,负责实习生的最终成绩评定与实习鉴定工作。

5、实习结束后,负责撰写总队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反馈教学成果与问题,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条 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教学与班主任的职责

1、应为中学地理骨干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2、能向实习生展示先进的地理教育理念与有效的课堂教学及班级管理方法。

3、能针对性指导实习生处理地理教材、设计地理活动、开展地理实践教学。

第五章 学生实习纪律与要求

第十一条 实习生除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办法中的所有规定外,还需做到:

1、虚心接受校内外指导教师的指导,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各项地理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

2、认真填写《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其中实习日志、总结应体现地理教学反思与专业成长感悟。

3、爱护实习学校的地理教具、仪器、标本、图书资料等,使用前需征得同意,使用后及时归还整理。

4、开展校外地理考察或实践活动,必须事先制定周密安全计划,经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本校带队教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确保学生安全。

5、自主实习学生除满足学校规定条件外,其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为普通中学,且有地理专业背景的教师可供指导,须提供指导教师学历、职称及任教学科证明,经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审核认可。

第六章 成绩考核与评定

第十二条 实习成绩评定严格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标准》和本专业特点进行分项考核,综合评定

教学工作实习:由校外教学指导教师主要评定,需重点评价其地理教学内容科学性、教学方法有效性(尤其是地图运用、直观教具使用、现代技术应用等、教学环节完整性及教学效果。

班主任工作实习:由校外班主任指导教师评定。

实习纪律:由校内带队教师评定。

调查报告:由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评定,侧重评价其选题的地理教育价值、研究方法的规范性、分析论证的专业性及实践意义。

第十三条 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或因故未能参加实习者,按学校规定办理补做实习,补做实习按自主实习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 优秀实习生、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的推荐,在符合学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在地理教学方法创新、地理实践活动组织、乡土地理资源利用、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七章 安全与保障

第十五条 实习工作小组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野外地理考察、室外实习、实验操作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范教育。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习期间若发生意外情况,指导教师应立即向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地理与环境学院地理科学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51